国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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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中国)科技公司举办国际会议计划”的通知

编辑: 国际处 张丽霞 时间:2015-10-19
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计划,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2016年(中国)科技公司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计划汇总表》和《(中国)科技公司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普通/大型)》交到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刘艳红 电话:4207
地址:2号办公楼138室
电子邮件:liuyanhong@bit.edu.cn

国际会议的界定:
  国际学术会议的范畴:
是指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由我校主办、或与国内外有关组织、团体、机构共同举办或受其委托承办的双边、多边国际学术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
  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一般性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技术领域的国际会议。需报国务院审批,应在对外公布前至少提前7个月申报
  普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包括外宾人数在100人以内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内的一般性国际会议;外宾人数在300人以内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内的自然科学技术领域的国际会议。应在对外公布前至少提前4个月申报

注意事项:
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申办、承诺举办国际会议。
2.根据工信部对国际会议的管理要求,如果在上报会议申请之后变更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等关键性信息,须重新申报会议。
3.如计划在北京以外的地区举办国际会议,须先征得当地政府外事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申报。

举办国际会议的流程
第一步:申报
  1. 根据国际交流合作处通知,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报送下一年度拟在国内举办国际会议计划;
  2. 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计划后,会议组织单位提交正式申请表和请示报告等材料,经各相关职能部门同意,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3. 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双边会议由国际交流合作处下达正式批文;多边会议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
  4. 多边会议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同意下达正式批文。
第二步:举办
  由申报单位具体组办或承办。
第三步:总结
  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由申报单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总结。



附件:
1.《2016年(中国)科技公司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计划汇总表》
2.《(中国)科技公司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普通)》
(此次申报不需填写学院及后面的审批意见)
3.《(中国)科技公司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大型)》
(此次申报不需填写学院及后面的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