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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重考工作的通知

编辑: 教务处 杨亚楠 时间:2014-04-02
各学院、教学相关单位、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的部署,本学期补考、重考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考工作
  按照新的管理规定,2013级不再组织补考,只能参加重考;对于2010级学生:所有课程开设补考(实验、实践类课程请与开课学院联系);对于非2010级学生(2013级除外):根据上学期成绩的统计结果,选取其中不及格人数较多的课程,经与开课单位确认后,在本学期提供补考机会。
  补考考试通过成绩记为60分。 
  二、重考工作
  原则上,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实践、实验或特殊情况请咨询开课学院)均可报重考。对于2010级学生:重考补考只能选择参加一种考试。
  重考随期末考试一同进行
  三、相关说明
  1.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主页->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补考、重考的报名工作。
  2.确保所报课程准确无误。因教学计划变更,对于名称相似的课程以及有无替代关系等,学生务必在报名前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咨询清楚,报名截止后将不允许修改。课程将按照教学计划进行限制,学生只能看到本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 
  3.在校学生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日12:00至4月9日9:00结业生在此期间到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缴费,教学干事填写“结业生重补考报名表”(原学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缴费情况等)并加盖教学专用章,学生凭盖章后的报名表到开课学院报名。对于既有补考又有重考的课程,学生只能选择参加一种考试。 
  4.补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由开课单位在4月11日开始安排,并在教务系统中发布。开课单位应在考试前5天发布考试安排。学生应及时到教务管理系统或开课学院教学办公室查询。 
  5.一些特殊课程的补考说明:
  (1)《体育》课程的补考请与体育教研室老师联系补测事宜(体育部联系电话:68912534,孟老师)。
  (2)实验、实践类课程(如:物理实验、工程训练等)请与相关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补做事宜。
  请各单位注意通知、组织学生按通知中的要求参加报名、考试工作,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