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良乡校区学院办公室开展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8-03-03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国)科技公司良乡校区管理与运行暂行办法》(校办发〔2007〕21号),2007年底,学校在良乡校区理学楼三层,为各个学院分别安排了学院办公室。请各学院务必于2008年3月10日前完成学?喊旃业牟贾貌⒖瓜喙毓ぷ鳌?
根据上述《办法》的要求和学校领导的指示,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各个学院安排一名院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在良乡校区学院办公室上班,其中四院至十三院的院领导安排在周一、周三、周五。具体事宜请与良乡校区综合办公室联系。
二○○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