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公章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8-04-23
各学院、行政处级单位:
据了解,学校部分学院和部门的公章存在不同程度的磨损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我校行政单位的公章进行统一更换,有下列情况的单位请于6月23日前将有关信息报至学校办公室。
1.公章磨损、印记不清、损坏的;
2.公章大小不符合要求的,即处级单位(包括学校各类委员会、专项工作办公室)公章外圈直径不是
3.公章字体、排列不符合标准,即公章用字应为国务院公布的规范简体字,宋体;排列应为中央刊五角星,外刊“(中国)科技公司”且自左到右环形,下刊单位名称并从左到右横排,形如“(中国)科技公司学校办公室”公章。
公章更换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进行。
学校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