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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12

各学院、课题组,相关学科性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中国科协近日启动2023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征集遴选工作,通知链接为:https://www.cast.org.cn/xw/tzgg/ZH/art/2023/art_b55e2d02a49b4a6a8e1b3f576f01e807.html。根据通知精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创新驱动示范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中央企业科协,“科创中国”联合体成员单位等均可进行组织申报和推荐,欢迎各学院、课题组和相关学科性公司关注并踊跃申报。

(中国)科技公司积极参与了中国科协“科创中国”平台建设工作,是“科创中国”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推荐相关榜单候选名单的资格。现着重就以学校名义推荐系列榜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2023年“科创中国”系列榜单设置“先导技术榜”“新锐企业榜”“融通创新组织榜” “技术经理人先锋榜”共四类榜单。其中,“先导技术榜”设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先进材料、绿色低碳六大产业领域。

二、推荐名额

我校作为“科创中国”联合体成员单位,推荐指标为:“先导技术榜”每个领域推荐不超过3个;“新锐企业榜”推荐不超过5个;“融通创新组织榜”、“技术经理人先锋榜”推荐不超过2个。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征集(2023年10月12日—11月24日)

学校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和技术转移中心具体负责我校上述榜单的遴选推荐工作(申报条件及申报样表见附件1、2),报名数量超过规定推荐名额的,将联合组织遴选工作(审批遴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申请通过(中国)科技公司推荐的榜单材料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上传至“科创中国”平台。通过其它渠道推荐的,请遵从相应推荐单位的具体安排。

(二)初评评审(2023年12月)

中国科协将委托各榜单对应的初评机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开展榜单初评工作,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初评结果按要求报送至“科创中国”联合体秘书处。

(三)终评评审(2024年1月)

中国科协将通过“科创中国”联合体秘书处组织开展榜单终评工作,经综合评议确定入榜名单。

(四)发布推介(2024年2月)

中国科协将择机发布榜单,结合“科创中国”金融伙伴计划持续为上榜技术、企业、组织、人才提供资源对接、定向推介等落地推广服务。

(五)宣传推广(2023年10月—2024年4月)

中国科协将通过“科创中国”媒体矩阵、网络平台、新媒体渠道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扩大榜单影响力。

四、申报方式

由(中国)科技公司推荐的榜单申报人或申报团队,请登录“科创中国”平台(ranking.kczg.cloud)完成线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24时。通过其它渠道申报的,请遵从相应推荐单位的具体时间安排。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顾晨雪

联系方式: 68912060

联 系 人: 技术转移中心  刘畅

联系方式: 68918161


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技术转移中心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