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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跟踪管理、信息收集及加强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1-03

各相关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跟踪管理和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1]50号)的要求,受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的委托,现将国家社科基金结项管理、信息收集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收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信息
  1对以前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进行登记。请各单位对本部门以前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出版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登记表》包括所有已结项目(见附件1),并于201218之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zzbbnn@bit.edu.cn
  22012年以后新出版的成果按季度汇总上报。20121月份开始,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后,要及时将出版书目的基本信息(包括出版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署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和简介提交到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要建立国家社科基金成果出版档案,并按季度填写《20**年第*季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在每年320日、620日、920日和1220之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zzbbnn@bit.edu.cn


  二、对2002年和2003年立项至今尚未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最后清理
  201010月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了《关于对部分未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终止处理的通告》,对2002年和2003年立项但至今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统一作终止处理。为提高国家社科基金使用效益,规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需要进一步清查这批项目未能完成的实际情况(具体名单近日电话通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附件2),说明逾期未完成项目的主要原因,于201218之前报送我中心。全国社科规划办将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32条第6款“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的,由全国社科规划办撤销项目”的规定,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对这批项目正式发文予以撤项或者终止。

  三、调整结项材料
  1纸质材料。从即日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必须使用20116月的最新版,样表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同时附上原始经费预算表复印件。
  2电子版材料。从即日起,结项材料的电子版(涉密成果除外)由报送光盘改为发送邮件。各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zbbnn@bit.edu.cn。修改复审项目也需要提供电子版的成果简介。
  
3、各类项目的结项材料明细参见本通知附表。

  科研院联系人:朱秉男
  联系电话:68913590
  
地址:科研院,逸夫楼103房间


科学技术研究院      
O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明细
 

项目类别

纸质材料

电子版

重点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最终成果简介》2份,成果书稿5

《最终成果简介》和最终成果

一般、青年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最终成果简介》2份,成果书稿5

《最终成果简介》和最终成果

修改复审项目

《修改说明》1

《修改说明》、《最终成果简介》、成果修改稿

二次鉴定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最终成果简介》2份,修改说明6份(其中5份分别装订在成果修改稿内),成果修改稿5

《修改说明》、《最终成果简介》、和成果修改稿

后期资助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修改说明1份,成果简介2份,成果书稿2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