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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5-02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2012年度课题申报评审工作自428日起启动,课题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经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及时传达到所属单位及教育科研人员和教师,并按《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1426日修订)》,认真组织好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

  一、编制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体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北京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为政府教育决策服务、为提高首都教育现代化水平服务,为提升教育质量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重大课题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深厚的学术研究功底与学术造诣,能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申报青年专项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72531日之后出生)。

  三、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2012年度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包括优先关注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一般课题五大类别。
  重大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不得随意更改研究题目,申报者需根据《课题指南》对其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的描述自行设计研究方案,重大课题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
  优先关注课题为本年度重点研究项目,隶属于重点课题类别,申报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基础,选取独特的切入点进行研究设计。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面向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设立校本研究专项课题,资助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现任校(园)级领导主持的以学校为基本单位、与学校改革实践紧密相关、具有较高的组织程度、来源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解决学校现实问题、教师群体参与的课题。
  重点课题(不包括优先关注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一般课题的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依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的“自由选题领域”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课题。

  四、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2012年度课题对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包括优先关注课题)、青年专项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重大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10万元;优先关注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8万元;重点课题(不包括优先关注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5万元;青年专项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3万元;校本研究专项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4万元。申报者须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一般课题全部为单位资助的规划课题,其研究经费由申请者单位负责。

  五、本年度北京市教育科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不同类别课题的成果要求具体为:重大课题应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20万字专著一部、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发表3篇系列论文。高校及研究机构人员承担的重点课题(优先关注课题)应出版2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者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系列论文;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承担的重点课题应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者公开发表3篇系列论文。高校及研究机构人员承担的青年专项课题应在北京大学图书馆版核心期刊发表2篇系列论文;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承担的青年专项课题应公开发表2篇系列论文。校本研究专项课题应公开发表2篇系列论文。一般课题应公开发表1篇论文。专著或论文发表必须注明且只能独家注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课题负责人均应为专著、论文的第一作者。

  六、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特作如下规定:
  (一)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二)正在承担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
  (三)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在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七、各区县、各学校和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管理和指导,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把关,要依据《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1426日修订)》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的信誉、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前期研究成果、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八、2012年课题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文本申报两种形式,重大课题不进行网上申报。
  重大课题实行公开招标制度,评审采取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会议答辩、领导小组审批方式进行。申报者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签署所在单位、二级管理单位意见后,密封投标文件,递交二级管理单位报送至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他类别课题实行网上申报与文本申报。网上申报流程参见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相关文件。文本申报采取二级申报制度,按照所在单位隶属关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分别通过各区县或各单位的科研管理机构报送至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九、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www.gh.bjedu.cn。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1426日修订)》、《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2012年度)》、《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活页论证》及《2012年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流程》等均可从市教委网站(http://www.bjedu.gov.cn)、北京教育科研网(http//www.bjesr.cn)、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网(http://www.gh.bjedu.cn)下载。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十、各单位报送重大课题文本材料至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为:将《重大课题申请书》封皮复印9份,分别贴在9个档案袋正面,以便识别。请将《申请书》封底“投标材料袋背面粘贴表”的课题组成员名单复印9份,分别贴在9个档案袋背面,以便选择评审专家时回避。
  各单位报送其他类别课题文本材料至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为: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一式9份(原件1份,复印件8份),活页论证2份,汇总后连同本区县或本单位的《课题申报汇总表》一起上报至市教育规划办。每项课题请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将《课题申请书》的封面页打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申请书和活页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十一、本年度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528逾期不再受理新项目申报。未参加网上申报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文本申报。市教育规划办反馈申请书材料检查意见时间为524日至531日。
  本年度课题文本申报受理时间从61日起至611日止。请各区县及各单位相应的科研管理机构务必按期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本年度文本报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培新街甲5号 培新宾馆 07220731房间;邮编:100061;电话:671255880722/0731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电话为:88070710880707118807071466036078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以上“通知”和附件中“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流程”,登录http://211.153.36.27/index.jsp注册个人用户,经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系统中进行填报。科研院审核时间最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请于今日至527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以免影响学校审核时间。531日,规划办反馈检查意见后,打印带有水印的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及活页论证(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65日前送至科研院基础科研部(逸夫楼103房间)。

  科研院联系人:朱秉男
  联系电话:68913590
  电子邮箱:zzbbnn@bi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O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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