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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部门推荐项目)正式征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2-25


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3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以下简称重大科研仪器专项)项目的推荐工作已启动,为做好重大科研仪器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科研仪器专项资助范围
  1. 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2. 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二、申报原则
  1. 该专项项目申请经费规模为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2. 该专项申请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
  3. 该专项与科技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若该专项获得资助后,原则上要求结题前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其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
  4. 按照工信部分配给学校的申报名额,科研院将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评审,最终确定2项上报工信部。

  三、注意事项
  1. 项目申报需在线填写申请书。项目申请人向科研院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按提示进行填写,正文报告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申请书。
  2. 项目申请书的经费预算部分请按照《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11352号)相关要求执行。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与科技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定位有非常明确的区别,基金委重大科研仪器设备专项强调仪器研制对学科发展的推进作用,不支持主要面对工程应用及推广的仪器研制,请申请人特别注意该专项项目的科学定位
  4. 请申请人于310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送至科研院基础科研部(逸夫楼103室),科研院拟于312组织召开校内评审会,确定最终上报的项目。请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后认真准备答辩材料(答辩时长为15分钟)。

  科研院联系人:谢非
  联系电话:68913590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