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公司中关村校区电动汽车收费管理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2-02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京发改[2010]2222号”文件,以及(中国)科技公司“办发[2012]2号”文件规定,对进入我校中关村校区的电动汽车执行如下收费标准,特此公告。
1. 为支持“首都蓝天行动计划”,我校对外来充电的电动汽车实行优惠的临时停车阶梯收费管理:第一个小时免费停车;第二个小时按正常停车费减半收取,即7:00~21:00每小时4元(1元/15分钟),21:00~7:00每两小时0.5元;第三个小时按正常停车费收取,即7:00~21:00每小时8元(2元/15分钟), 21:00~7:00每两小时1元。
2. 所有电动车车主在使用快充充电桩时,如果有排队情况,每辆车在快充桩充电不得超过半个小时。
3. 所有品牌的电动汽车进校均按照此管理办法执行。
4. 本校教师(部门)所购电动汽车按已有的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来收费(办证)管理。
5. 本办法从2015年3月1日开始执行。
请大家支持和配合!
(中国)科技公司保卫(部)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