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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各学院、部、处级单位办理车证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0-28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根据我校停车管理规定,2015年停车证的使用期限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为了确保各位车主及时拿到2016年停车证,确保正常的停车出行,学校将于近期启动2016年停车证办理工作。
  一、时间节点
  
1、10月28日-11月4日,将2015年在职职工和在职职工子女的办证信息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负责停车证办理工作的老师到保卫处(10号楼113房间)领取,并对申请续办2016年车证的车主信息进行核对、完善、确认并收取车证办证款。新办车证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填写相关类型的申请表,并由本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将材料一并交到10号楼113房间审核办理车证。
  2、11月4日下班前,各单位将审核无误的信息表加盖公章后交回保卫处(10号楼113房间)。保卫处将根据各单位交回的信息表制作2016年停车证。
  3、自11月16日起,各单位到校园停车管理办公室(菜市场北门对面)进行交费并领取2016年停车证。各单位领取车证时间安排如下:(详见附件)
  
4、新申请办理副车证的在职职工需在单位核对个人车辆信息时提交副车车号、车辆所有人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行驶本复印件,如果是配偶名下的车辆还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5、其他类型车证(含各类学生车证)自12月1日起在保卫处培训基地进行一站式办理,届时会通过校园网、纸质版等方式提前发布信息。
  注:部分社会单位与学校相关学院、部、处级单位有合作项目等关系,学校车证类型中特殊设置了“合作类”车证,由于有些社会单位合作项目已经结束或不定期进行调整,因此,到今年年底所有“合作类”车证重新进行审核,具体办理流程及车主提交材料与以往初次办理车证相同。
  二、收费方式与标准
  
1、凡办理2015年停车证的车主在续办2016年全年的B类(在职教职工)、C类(离退休人员)、D类(在职人员子女)、E类(离退休人员子女)停车证时只需按照实际费用缴纳停车费,不再采取先收后补的方式。
  B类(在职教职工)、C类(离退休教职工),按照居住校内、校外区分,按年办理校内车证200元/年,校外车证100元/年,D类、E类车证500元/年(七座及七座以下车辆)。
  2、2016年新办停车证,仍然按照先收后补的方式,办理程序与2015年相同。
  三、特别说明
   
 1、学校将只为居住在校外的在职职工名下(或夫妻名下)的车辆(B类车证)及外聘老师名下(或夫妻名下)的车辆(M类车证)办理主副车证,其他类型的车证不办理主副车证。
   在职职工名下(B类车证)的主副车收费为100元、外聘老师名下(M类车证)的主副车收费为500元。主副车辆不能同时免费停放在校内(即当主副车辆有一辆车停放在校内时,另一辆车进入校园将按照临停车计时收费)。
    2、T类车证的收费标准,即1小时以内免费,超过1小时但少于24小时(一次进出)均收取4元停车费。
    3、Z类停车证的收费标准为1小时内按照临停标准收取(即每15分钟2元,超过1小时少于24小时(一次进出)均收取10元停车费)。
    4、X类、Y类车证学校调整收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学期100元,每学年每证收取200元。即半小时以内免费,超过半小时按照临停标准收取。
    5、2015年停车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未按期办理停车证的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按临停车辆收取停车费;
    希望各单位及各位车主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确保2016年停车证的办理工作顺利、有序、高效的完成。同时,也希望广大师生及各位车主对停车办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条件办理车证的行为进行举报,对停车公司服务管理出现的问题进行举报。
    特此通知

  保卫处咨询电话:68913296  张老师
  停车公司咨询电话:68918618
  保卫处停车管理举报电话:68918416

  附件:2016年学院机关单位领取车证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