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前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1-19
根据海淀区高等院校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寒假前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春节、寒假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假期的交通安全,请各学院、部、处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学院、部、处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安全责任。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派车、用车审批制度。
二、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引领教育所属师生员工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春节、寒假期间要注意出行安全,避免疲劳驾驶、酒后开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附件:具体通知要求
(中国)科技公司保卫部(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