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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届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施瑞    来源: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3-03
各学院:
    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开展第四届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科工人〔2015〕155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第四届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说明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国防科技工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联合印发的《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励办法》(科工人〔2006〕451号),设立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授予在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做出杰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
    本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全国每次评选表彰不超过5人。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联合颁发获奖证书,奖金每人30万元。按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遴选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当代国防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
    (二)在国防科学研究、型号研制、工程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领域及重大建设项目中取得重大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或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取得了显著的军事效益、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每个学院推荐1名,无符合条件可不推荐,原则上不推荐两院院士参评。
    (二)申报材料包括:学院推荐报告(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1份,候选人推荐书及附件材料合并装、正反面打印订一式5份,同时提交所有材料电子版文件1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被推荐对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推荐书中所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技术鉴定证书、知识产权证明、获奖及专利情况等证明复印件;
    4.1-2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推荐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任职证明复印件;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和报送过程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四)请于3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所有材料报高层次人才办公室(2号楼106室)。

    联系人:施瑞
    邮箱:
sscsr@bit.edu.cn    电话:68918577

    附件:《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候选人推荐书》
人事处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