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中国)科技公司教师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公派留学项目的通知
人函[2008]86号
各学院: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受理工作的函”留金秘出[2008]3544号文件,我校即将开始受理申报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的选派申请人员。请各学院按照《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要求,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优先推荐“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梯队成员、国家创新团队成员、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和“985工程基地和平台”及“211工程重点学科”的骨干教师出国进行学术交流,学校将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选拔。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
3.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4.对于校内紧缺学科的青年骨干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36-48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资助名额学校将从严控制??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优先推荐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清楚填写拟申请资助的具体项目名称并附以下材料:工作简历、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经学院审核后于2009年1月8日前报到人事处师资科。
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定于2009年2月20日开通网上申请,请申请人务必保留填写的表格电子版,便于正式申请时使用。
申请留学出国人员一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需在有效期内尽快按期出国,逾期者学校不再办理延期留学资格。
相关文件《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分学生类与非学生类申请人员)”、“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均可参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附件2.(中国)科技公司公派出国人员推荐表
附件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名单一览表(由学院填写)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