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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6-05
人函〔2013〕81号
各学院: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3]467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说明及总体要求
  1.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旨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工程师、优秀创新团队和创业人才,打造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引领和带动各类科技人才的发展,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2.坚持向基层一线、企业和青年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院所、高校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申报。
  3.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人选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已列入部门、地方人才计划的人选可择优推荐,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4.根据上级部门通知,我校可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
  二、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业绩突出,且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坚持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在今后5年内保证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所从事的研究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
  ——团队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三、申报要求
  1.每个学院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各1名,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
  2.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推荐报告(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1份、候选人申报材料一式8份,同时提交所有材料电子版文件1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另外,请按照《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视频资料制作和报送要求》制作视频光盘(可在学校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制作)。
  3.上报的申请材料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提供申报材料的纸质保密证明1份。
  4.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本单位候选人申报,并于6月19日下班前将所有材料报人事处 高层次人才办公室(2号楼106室)。
  联系人:施瑞
  邮箱:sscsr@bit.edu.cn
  电话:68918577
 
附件:1.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2.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3.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4.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
   5.创新人才推进计划视频资料制作和报送要求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