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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6-27

人函[2013]96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精神,努力提高教师国际化水平,增强教师队伍的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现开展2013年度国家留学基金与选派学校配套资助项目,请各学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选派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按照通知要求选派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重点及指标分配
  (一)选派重点
  为增强选派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留学质量效益,今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全面推行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的选拔工作,重点支持承担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并结合项目(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
  优先支持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二)选派原则
  学校将本着“精选精派”的原则,继续重点支持各级创新团队建设,培养优秀后备人才,遴选业绩突出、准备充分的优秀青年教师出国研修。学校通过国家公派出国项目为创新团队提供专项支持(以下简称“团队支持专项”),受该专项支持的团队每年可派出1人,持续派出3年,拟派出人员(应符合申请条件要求,并按要求填写留学申请表)将在国家公派出国项目中予以专门名额优先派出。具体实施说明见附件5。
  (三)选派类别与指标分配
  学校使用国家留学基金委分配至学校名额派出的留学人员将以“团队派出”与“个人派出”两种方式进行。学校重点支持的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国防科技创新团队、(中国)科技公司科技创新团队可按“团队派出”(创新团队申请团队支持专项,申请人利用创新团队派出指标留学)方式申报,其他人员可按“个人派出”方式申报。个人派出申报各学院不超过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可不受学院推荐人数限制。学院应将包括创新团队本年度拟派出人在内的所有被推荐人统一排序。如创新团队入选团队支持专项,则该团队拟派出人员占用专门名额;否则,该人员按照学院正常推荐人选对待。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学校一般以派出12个月为主)。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应是青年骨干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外方接收单位,且在申请时已获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四、时间安排与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
  各学院于9月6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培养科(2#102),并将附件2、附件4和附件6(若无创新团队申请则不需提交)的电子材料发送至shizike@bit.edu.cn,邮件标题请按“2013青骨项目-**学院”格式编写。
  以上材料由学院统一提交,学校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学院提交材料:《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名单一览表(需排序)》(附件2)与《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4);
  2.团队申报材料:申请“团队支持专项”的创新团队要按实施说明及表格要求提交附件6。
  3.个人申报材料:认真填写附件1、附件3;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一套: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邀请函(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须与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和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复印件各一份,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学校科研部门出具的在研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请做好提交材料的保存备份,除返回修改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五、其他说明
  1.推荐申请留学出国人员一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需在有效期内尽快按期出国。对于无法按期派出的教师,在有效期结束后2年内学校将不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公派留学申请,并在后续年度的申报中核减所在学院的国家公派指标;若该教师为创新团队派出,则同时终止该教师所属创新团队后续派出计划。
  2.2012年获批以“团队派出”方式出访人员,今年须申报本项目(应符合申请条件要求,并按要求填写留学申请表),该类人员不占学院申报名额,学校将为其预留派出名额。学校原则上不接受“团队派出”方式改换派出人员申请。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的“留学研修计划”须结合课题研究工作拟定。申请人的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
  4.留学基金委已明确不再接受青骨项目改派申请,请教师在申请项目时与对方接收机构充分沟通,避免因无法派出致使留学资格被取消。
  5.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目前未开通网上申请,请申请人务必保留填写的表格电子版,待填写正式申请表格时,在严格按照留学基金委填写规范的前提下,部分内容可由本表摘取。
  6.请务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处理。
  7.详情可参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ad888572575c4b6486027ddbb6e68337.shtml
 
  人事处联系电话:68912338,联系人:王晓庸。

附件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名单一览表(需排序)
  3. (中国)科技公司公派出国人员推荐表
  4. 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5. 国家公派出国项目创新团队支持专项实施说明
  6. 国家公派出国项目创新团队支持专项申请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