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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毕业生申请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22

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为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现将2021届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在2021届毕业,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4.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5.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范围详见附件4;

6.毕业当年首次分配不在此范围内,但二次分配属于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范围。

二、补偿代偿的方式

1.采取分年度补偿代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3年补偿代偿完毕。基本学制内每人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本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按照学费和贷款金额就高计算;

2.毕业前基本学制内,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若只有部分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学费和助学贷款金额就高计算,不可混合计算;

3.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取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不包括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

三、申请材料

请于2021年11月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zizhuban@bit.edu.cn(邮件主题和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基层代偿”+学生姓名+电话号码】)纸质版送至中关村校区浴室南侧204(良乡校区可飞鸿快递):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院系和财务部盖章,电子版不需盖章);

2.就业证明(附件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选调生类需由实际工作所在乡镇级政府部门开具,由总公司分配到基层分公司的,需由基层分公司开具。电子版为原件照片或彩色扫描件;

3.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电子版为原件照片或彩色扫描件,纸质版为复印件1份(复印件不清楚的地方,请用黑色签字笔复描清楚);

4.如果没有就业协议(如村官等),提供任命文件原件,电子版为原件照片或彩色扫描件;

5.如果属于二次分配,提供《二次分配就业证明书》原件,盖章要求同就业证明,模板参考附件3。电子版为原件照片或彩色扫描件。

联系人:华老师,68914669


附件: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附件:2.就业证明

附件:3.二次分配就业证明书

附件:4.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地区和行业岗位要求


学生事务中心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