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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科技公司2018年徐特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10

各学院:

  根据《(中国)科技公司奖学金管理规定》(北理工发[2017]30号文)中关于徐特立奖学金评选方式及奖励标准的规定,结合近几年徐特立奖学金评审工作实际,为了更好地做好我校最高荣誉奖学金--徐特立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自2018年起,徐特立奖学金调整为每年4-5月份评选,学生参评材料为现在学制内至今取得的成绩和成果。2018年徐特立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励标准 

徐特立奖学金是我校最高荣誉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学生加强学术理论、科技发明等方面研究创新,全面发展并勇争一流而设立的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中国)科技公司的本科生、研究生中的优异学生。

该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0人(含本科生10人、硕士生5人、博士生5人),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0元。一个学制内只能获得一次徐特立奖学金,不接受已获得徐特立奖学金学生的申请。

  二、评选学院及名额分配

  学院

  徐特立奖学金

  (差额)

  本

  研

  宇航

  1

  1-2

  机电

  1

  1-2

  机械

  1

  1-2

  光电

  1

  1-2

  信息

  1

  1-2

  自动化

  1

  1-2

  计算机

  2

  2-4

  材料

  1

  1-2

  化学与化工

  1

  1-2

  生命

  1

  1-2

  数学

  1

  1-2

  物理

  1

  1-2

  管理

  1

  1-2

  人文

  1

  1-2

  法学

  1

  1-2

  外语

  1

  1

  设计

  1

  1-2

  徐特立

  1

  0

  教育研究院

  0

  1-2

  马克思

  0

  1

  合计

  19

  20-38

  39-57

  

  徐特立奖学金评选秉承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可申报1名本科生,1-2名研究生,如申报2名研究生候选者,必须硕士、博士各一名;如申报1名研究生候选者,硕士或博士由学院确定。

  三、奖励条件

  徐特立奖学金获奖者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生活态度积极向上,立志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习成绩优异,本科生优良率80%以上,研究生优良率60%以上,在德、智、体、美等多方面全面发展;

  3.科技创新能力强,在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或学科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重要工作;

  4.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或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

  5.在广大学生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深受师生好评。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推荐:

  1.有特别突出的发明创造,成果经审查具有极高的创造性和水平并获得国家专利。

  2.在学术上有独到的创见,本科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一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在全国或国际级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文章被SCI、CSCI等收录1篇及以上。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如《Science》、《Nature》等)或攻破某一世界级学术难题。

  3.本科生在国家级课外创新竞赛或国家、国际级学科知识竞赛中多次获得一等奖;研究生科研能力突出,在重大科研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研究基金、863、973等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个人研究成果经学校有关专家评价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

  四、评审程序

  1.根据徐特立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1)《徐特立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无须提供各学年成绩单,正确填写表格内成绩信息即可);

  电子版:

  (1)《2018年徐特立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

  (2)《(中国)科技公司2018年徐特立奖学金候选人简介模板》;

  (3)《徐特立奖学金申请表》;

  2.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进行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如有学生本人不诚信,申报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本年度获得的该项奖、助学金荣誉及其他各类荣誉,并取消其第二年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4.学院初评并公示无异议后,学生事务中心组织差额函评,确定徐特立奖学金入围名单;

  5.徐特立奖学金入围者参加现场答辩,答辩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徐特立学金申请填报要求

  1.《徐特立奖学金申请表》请按照附件中的填报说明填写具体内容,封面字体大小为宋体小三,正文中“申请人主要事迹”一栏字体大小为宋体五号,其余正文填表字体大小为宋体小四,请保持填表后表格整体格式没有改动;A4纸打印,封面单面打印,正文双面打印,填报说明不打印;

  2.《2018年徐特立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请各相关学院按照示例填写,填写后请删除多余示例、说明。每个学院请汇总一份此表格,同时写明学院填表联系人;

  3.《(中国)科技公司2018年徐特立奖学金候选人简介模板》请按照批注提示填写表格,填写后请删除批注。每个学院请汇总一份此表格。

  六、填表注意事项

  1.《徐特立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填写内容必须在计算机上完成,并用A4纸封面单面打印,正文双面打印,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在打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表要求规范整洁美观,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格式,因徐特立奖学金评定时间要求严格,申请者务必重视,如有申请表格式有误、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条件退回,责任自负。

  2.优良率、及格门数等重要数据不可涂改,请仔细填写。

  3.“学习情况”或“学习成绩”一栏中,“及格门数”是指大于等于60分且小于70分的课程数目,不是大于等于60分的所有科目。

  4.申请者成绩、论文(仅指已发表在刊论文)、专利(仅指已授权专利)及获奖项目的有效时间限定为现学制开始至今。

  5.研究生候选者须提供导师对其学术论文或报告、研究成果的鉴定意见。

  6.论文发表要求明确第几作者、三大检索收录情况、影响因子,并附上论文发表封面及首页内容。

  7.获奖项目名称需注明获奖时间(申请人现学制开始至今)和举办单位。

  8.学生各项签名栏请用手写,不要打印。

  七、各类奖学金兼得关系

  1.国家奖学金(本科生)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兼得。

  2.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

  3.政府部门类奖学金可与其他类奖学金兼得。政府部门类奖学金是由国家部委或其他单位出资设立的,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权限基本不在本校的奖学金,如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工信创新奖学金等.

  4.徐特立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奖学金,一个学制之内只能获得一次。可以在同一年度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5.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是普奖性质,是评定本科生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的基础,与其他类奖学金可兼得。

  6.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不能兼得多种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7.院级奖学金由各设奖学院(部门)自行规定。

  八、材料报送时间

  1.2018年4月19日中午12点之前,各学院将徐特立奖学金申请材料和汇总材料一并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表格发至学生工作平台张京邮箱。

  2.学生资助中心地址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106室,良乡校区行政楼120室。

  3.联系电话:81384116/68914669    联系人:孙西艳  张京

  

  附件:

  1.徐特立奖学金申请表

  2.2018年徐特立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

  3.(中国)科技公司2018年徐特立奖学金候选人简介模板

  

  

  

  学生工作处   学生事务中心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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