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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03

各位老师及同学

  根据《(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7﹞31号),附件1),现就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1.各学院负责评定优秀学生奖、学习进步奖,其中优秀学生奖(军工类专业)由专业学院评选并公示后,获奖名单由学工平台邮件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军工类专业单传便于评选其他军工类奖学金),不再上传到系统;其他优秀学生奖及学习进步奖经学院审核并公示后,请学院负责老师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系统(http://scholarship.info.bit.edu.cn/)上传电子版获奖学生名单,截止9月12日。

  2.各学院将民族生综合成绩排名由学工平台邮件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民族生学习奖参评学生只包括新疆内地班、西藏内地班和民族预科班三种生源的学生,各学院民族生具体名单参见附件2,截止9月12日。

二、公示说明

  学生事务中心将优秀学生奖、学习进步奖、民族生学习奖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根据公示结果对名单进行调整; 9月20日前完成工作。

三、其他说明

  1.2017年6月30日,学校发布《(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其中优秀学生奖:军工类专业(包括大二、大三、大四的装甲车辆工程班、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班、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班、武器系统与工程班、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班、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班和信息对抗技术班等军工专业相关班级)一等奖按班级人数的10%评定,二等奖按班级人数的20%评定,三等奖按班级人数的30%评定;其他专业一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15%评定,三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20%评定。

  2.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男(女)性高校在校生报名程序、条件和优待政策》有关条例规定,“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于我校上学期退役复学的学生,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占用该项等级的名额。若有此类学生,请学工平台邮件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

  3.北京学院本科生奖学金按照本通知截止时间参加评选,名单由北京学院辅导员在学工平台邮件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

  4.学生事务中心将根据教务处最新的在校生人数统计核查各学院各等级奖学金、进步奖获奖人数,请各位负责老师根据《(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认真核查本学院获奖学生人数。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并且没有解除处分的同学不能参评本科生奖学金;

  6.请各位负责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上传初评结果,系统逾期将关闭,如存在学生因转专业没有权限无法上传的情况,请将此类学生学工平台邮件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感谢各位老师!

四、联系方式

  以上凡是学工平台邮件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名单等,均发送欧阳洁邮箱,咨询电话:68914669 。

  请各学院按照《(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进行评选,做好学院内部公示,保证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附件:

  1.(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2.目前在校预科生、新疆内地班、西藏内地班学生名单(仅校内学工平台发布)

  3.(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民族生综合成绩排名表

  4.关于资助工作管理系统本科生奖学金上报说明

  

  (中国)科技公司学生事务中心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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