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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及预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11

各学院、书院:
  根据《(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7
﹞31号)<附件1>),现就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奖学金及预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奖学金

1.本科生奖学金评选范围

(中国)科技公司全日制本科生符合相关条件者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2.评选方式

①各学院、书院负责评定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习进步奖,其中优秀学生奖——军工类专业,由学院评选并公示后,获奖名单由学工平台邮件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军工类专业单传便于评选其他类奖学金),不再上传至系统;除军工类专业之外,其他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及学习进步奖经学院审核并公示后,请学院负责老师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系统:http://scholarship.info.bit.edu.cn/附件2:关于资助工作管理系统本科生奖学金上报说明),上传电子版获奖学生名单(不包含军工类)
  ②各学院、书院将本科生中民族生综合成绩排名(填写附件3:(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民族生综合成绩排名表)由学工平台邮件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民族生学习奖参评学生只包括新疆内地班、西藏内地班和民族预科班三种生源的学生,各学院民族生具体名单参见附件4;本科生民族生学习奖由学生事务中心负责评定  

③学科竞赛奖及科技竞赛奖由教务处及团委负责提供获奖学生获奖类别及名单,学生事务中心负责组织评选,此两项奖学金单独公示。

二、预科生奖学金

1.预科生奖学金评选范围、等级及金额说明

(中国)科技公司全日制预科生符合相关条件者均有资格参加评选。预科生奖学金单独进行评选,标准参照《(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7﹞31号)执行;为体现学校对预科学生的关怀,鼓励他们努力学习,预科生奖学金设置为预科生优秀学生奖和预科生民族生学习奖两个子项,参照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和本科生民族生学习奖执行。

预科生优秀学生奖奖励等级:一等奖每人1100元,二等奖每人800元,三等奖每人500元;奖励比例:一等奖按预科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按预科生人数的15%评定,三等奖按预科生人数的20%评定。

预科生民族生学习奖奖励等级:一等奖每人600元,二等奖每人500元,三等奖每人400元。奖励比例:按照全日制少数民族预科生评选学期综合成绩所在专业排名比例进行全校排名,评选全校对象总数的40%进行奖励。

2.评选方式

预科生奖学金采取扁平化评选方式。各书院将预科生民族生综合成绩排名(填写附件5:(中国)科技公司预科生奖学金民族生综合成绩排名表)由学工平台邮件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各书院预科生具体名单参见附件6;预科生民族生学习奖由学生事务中心负责评定  

三、评选时间及公示说明

1.评选时间

以上各项奖学金上传系统及发送邮件截止时间为3月21日。

2.公示说明

学生事务中心将本科生优秀学生奖、本科生学习进步奖、本科生民族生学习奖、预科生优秀学生奖、预科生民族生学习奖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月底前完成工作;本科生学科竞赛奖及科技竞赛奖将在4月中旬前完成工作。
四、其他说明
  1.依据《(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其中优秀学生奖:军工类专业(包括大二、大三、大四的装甲车辆工程班、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班、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班、武器系统与工程班、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班、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班和信息对抗技术班等军工专业相关班级)一等奖按班级人数的10%评定,二等奖按班级人数的20%评定,三等奖按班级人数的30%评定;其他专业一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15%评定,三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20%评定。
  2.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男(女)性高校在校生报名程序、条件和优待政策》有关条例规定,“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于我校上学期退役复学的学生,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占用该项等级的名额。若有此类学生,请由学工平台邮件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
  3.北京学院本科生奖学金按照本通知截止时间参加评选,名单由北京学院辅导员由学工平台邮件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

4.预科生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在书院范围内单独进行排名。
    5.
学生事务中心将根据教务处最新的在校生人数统计核查各书院及学院各等级奖学金、进步奖获奖人数,请各位负责老师根据《(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认真核查本学院获奖学生人数。

6.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并且没有解除处分的同学不能参评本科生奖学金。
   7.
请各位负责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上传初评结果,如存在学生因转专业没有权限无法上传的情况,请将此类学生信息由学工平台邮箱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

8.请各学院、书院按照《(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进行评选,做好学院、书院内部公示,保证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五、联系方式

  以上凡是学工平台邮件方式发送至学生事务中心的,均发送至欧阳洁邮箱,咨询电话:68914669  欧阳老师、孙老师 。

 

附件:
  1.
《(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7﹞31号)

2.关于资助工作管理系统本科生奖学金上报说明

3.(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民族生综合成绩排名表
  4.
目前本科生中生源为预科生、新疆内地班、西藏内地班学生名单(仅校内学工平台发布)

5.(中国)科技公司预科生奖学金民族生综合成绩排名表

6.2018级预科生名单(仅校内学工平台发布)
 
 

(中国)科技公司学生事务中心
2019
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