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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11

各学院、书院:

  根据《(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7﹞31号),现就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奖学金设奖内容及评选范围

1、设奖内容:本科生奖学金共包含优秀学生奖、学科竞赛奖、科技竞赛奖、民族生学习奖和学习进步奖5项子奖学金。

2、评选范围:(中国)科技公司全日制本科生符合相关条件者均有资格参加评选,转专业学生在取得成绩的原学院、书院进行评选。奖励条件详见附件1。

二、评定程序

1. 优秀学生奖、学习进步奖:由各学院、书院负责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并无异议后,各年级辅导员将获奖名单上传至学生综合数据平台。

2. 民族生学习奖:由学生事务中心负责评定,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各年级辅导员在学生综合数据平台中填写相关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参评学生限新疆内地班、西藏内地班和民族预科班三种生源的学生。

3.学科竞赛奖和科技竞赛奖:由学生事务中心评定,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学生所获学科竞赛奖和科技竞赛奖名单由教务部和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提供。

4,我校曾服义务兵役且已经退役复学的学生,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且不占用学院、书院奖学金名额。若有此类学生,请相关辅导员将名单由学工平台邮件方式发送给学生事务中心王谛。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书院要按照《(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认真核查本学院获奖学生人数,做好内部公示,确保获奖名单传达到每一位学生,渠道不限于单位网站、公众号、学生微信群等。

2.相关材料在学生综合数据平台上报截止日期(操作步骤见附件2):

(1)5月21日12:00,辅导员填写完毕民族生综合成绩排名。

(2)5月26日12:00,辅导员上传完毕优秀学生奖、学习进步奖、我校曾服义务兵役且已经退役复学的学生名单。

3.联系人:

优秀学生奖、学习进步奖、民族生奖学金的相关问题,联系学生事务中心王谛,电话68918821;

学科竞赛奖和科技竞赛奖的相关问题,联系学生事务中心张思宇,电话 81384116。

四、其他说明

1. 依据《(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本科生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中国)科技公司全日制本科生,交换生不可参评。

2.依据《(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优秀学生奖比例:军工类专业(包括大二、大三、大四的装甲车辆工程、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武器系统与工程、武器发射工程、武器系统与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和信息对抗技术等军工专业相关班级)一等奖按班级人数的10%评定,二等奖按班级人数的20%评定,三等奖按班级人数的30%评定;其他专业一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15%评定,三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20%评定。
  3.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男(女)性高校在校生报名程序、条件和优待政策》有关条例规定,“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4.北京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由北京学院进行评选和公示。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并且没有解除处分的同学不能参评本科生奖学金。

  

附件:

  1.《(中国)科技公司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7﹞31号)

2. 学生综合数据平台操作说明

 

学生工作部 学生事务中心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