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北理法学》招募学生编辑及征稿启事
一、《北理法学》招募学生编辑
《北理法学》(BIT Law Journal)系由(中国)科技公司法学院创办的学术集刊,每年二期。为保证编辑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培养学生办刊能力,以便将来独立编辑学术刊物,编辑部决定招募学生编辑2-4人,美术编辑1人。申请截止日期:2011年3月8日,申请发送至bitlaw@yeah.net。
1、学生编辑
提交简历,法学院学生皆可申请
笔试:提供一段文本进行编辑和修改,请自带电脑。
面试:以“目前中国高校主办的法律评论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策略”为主题陈述3分钟,回答提问,可提交书面材料。
面试时间地点:3月9日16:00,中教14楼法学院资料室。
2、美术编辑
提交简历及艺术设计能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不限于法学院学生。
二、《北理法学》征稿启事
(一)本刊强调“问题中心”的经验研究与理论探讨,关注中国问题,强调比较法视角,坚持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倡导法律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
(二)稿件不拘形式,举凡论文、调查报告、评论、书评、译文、演讲、文献综述、会议纪要,均在欢迎之列。以学术为唯一价值取向,所刊文字没有上限,但以1—2万字为宜;评论、书评等以8千字以下为宜。
本刊设主题研讨。近几期的研讨主题包括:司法改革;法律的跨学科研究;部门法、法哲学;法律方法。第一辑截稿时间为2011年4月底。
(三)本刊要求首发权,谢绝一稿多投。请通过电子邮件投稿,以Word文档,采取附件方式,将电子文本发至:bitlaw@yeah.net。
(四)投稿应包括英文标题、中英文摘要及作者简介。
(无)本刊注释体例参照《法学研究》,实行脚注连续计码制,请将注释号用阿拉伯数字标在右上角,格式为:作者,书名,卷次,译者,出版社及出版时间,页码。
(七)本刊实行快捷审稿制,2周内通报初评结果。初评通过后,实行双向匿名评审制,1—2个月内通报最后结果。
(八)稿件涉及版权问题(如译文、图片及较长引文),请事先征得原作者或出版者同意,本刊不负版权责任。同时,任何转载、收录须事先获《北理法学》编辑部许可。
(九)文章发表后,编辑部将寄送样刊。
注释体例
注释采用脚注方式,连续计码。举例如下:
1.著作类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徐昕:《论私力救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8页。
2.论文类
徐昕、徐昀:“非正式开庭”,《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1期。
3.文集、教材类
徐昕:“民间收债的政治经济学”,载张曙光主编:《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第4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第226-277页。
佟柔主编:《民法》,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123页。
4.译作类
[美]布莱克:《社会学视野中的司法》,郭星华等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84页。
5.报纸类
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6.古籍类
《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7.辞书类
《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8.港台著作
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9.外文类,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Robert C. Ellickson,Order without Law:How Neighbors Settle Disputes, (Cambridge,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 p.150.
Gary Kleck, “Crime Control through the Private Use of Armed Force,” Social Problems, vol.35(1988 ), pp. 1-12.
Jonathan Rieder,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of Vengeance,” in Donald Black ed.,Toward a General Theory of Social Control,vol. 1,(Orlando: Academic Press, 1984),pp.131-162.
10.书评,对所评论的作品采用文间注。
另请参照《法学研究》和《中外法学》载明的注释要求和规范。
(中国)科技公司法学院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