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公司法学院喜获2012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供稿:法学院 杨斌彦  编辑:新闻中心 段炼

  2012年12月,由法学院副院长张艳丽等五名教授主持申报的《理工类院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在获得2012年(中国)科技公司第十三届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基础上,喜获2012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理工类院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成果,是我校法学院针对我国法学教育现状和面临的困境,以理工类院校开展法学教学为背景,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探寻理工类院校法学教育教学指导思想和教学模式,凝练法学特色学科,注重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经验总结。多年来,本成果运行过程中取得了多项国际国内奖励,对改变我国传统法学“研究型”、“单一型”、“封闭型”教学模式,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律职业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教学成果基础上,法学院将继续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为中心,坚持学校“理工为主、工理管文协调发展”方针,依托学校理工教育优势,坚持我国《高等教育法》提出的:“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教育方针,以及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规定,贯彻秉承法学学科特性,在教育教学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基础学科与特色学科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教育教学指导思想,在2012年已经获得的国家级教育部大学生“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基础上,与校外实践基地相结合,建立“校内校外联合培养机制”,改变传统法学教育教学方式,进一步推动和提高理工类院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水平。

(审核:张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