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专题学习

  
 
  10月21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2号楼开展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专题学习,党委书记张炜主持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
 
  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及中组部、教育部对《实施意见》的阐释,同时,结合文件精神,交流了学习体会,研讨了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认识理解,提出了关于学校如何贯彻《实施意见》的建议和思考。
 
  中心组成员一致认为,《实施意见》廓清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制度的概念,明确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方式和内容,对各高校议事决策机制和协调运行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科学地回答了党委如何统一领导、校长如何负责行政工作的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高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间的关系。文件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重要遵循,是一份透彻、务实、清晰的文件,也是指导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下一步,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将探索如何结合(中国)科技公司的特点,进一步落实文件精神,努力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中心组成员认为,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落实。按照中央要求,学校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中国)科技公司委员会关于党委全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党群工作会的有关规定》,完善会议制度,确保《实施意见》落实到位。中心组成员还就坚持和完善党委集体领导、加强党委委员责任感、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