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王雷副教授作客理公明法论坛
发布日期:2016-11-23 供稿:法学院 姚迪 摄影:姚迪
编辑:于璐 审核:张爱秀 阅读次数:2016年11月18日下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民事法教研室主任王雷副教授应邀做客“理公明法论坛”,为北理工法学院的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讲座。王雷教授讲座的题目是“我国民法总则草案的正义观”,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孟强副教授主持。
王雷老师先向同学们简单介绍了民法典编纂的背景:2016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并于同年7月5日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11月3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随着民法总则起草工作的顺利进行,民法典分则各编的编纂工作也逐渐展开。中国法学会就民法典分则编纂对应成立了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五个课题组,王雷老师也参与了物权法编的研究工作。
王雷老师的讲座重点从正义观角度解读民法总则草案,即着重阐述正义能否作为民法学的最高价值、民法学中的正义观应为何种正义观等问题。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正义的真实意义主要在于平等。平等和私法自治是民法学的两大基本原则,而平等又是私法自治原则的逻辑前提,民法总则草案第二、三条也肯定了平等原则的重要意义。
谈及民法中的具体正义观,王雷老师认为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交换正义观和友爱平等观、矫正正义观、分配正义观、程序正义观、代际正义观。交换正义观产生于市场经济生活,强调交易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利益均衡。而友爱正义观则主要规范私人伦理生活领域,王雷老师建议民法典编纂中将友善和睦明确规定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立法上则可与诚实信用原则合并表述。矫正正义观体现在对意思表示不自由、不真实等瑕疵法律行为的矫正。此外,民法总则草案以第八章专章规定民事责任制度也是矫正正义观价值的体现。分配正义观主张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对待,对相同的人给予相同对待,强调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加强保护。关于程序正义观,王雷老师提到应规范公司决议的正当程序,扩大公司决议行为的适用领域。代际正义观的核心是论证“在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存在一种作为公平的正义”,其主要体现于民法总则草案第七条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保护中。
最后,王雷老师认真的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对半强制规范、《侵权责任法》第87条存在的缺陷等问题做了解释。讲座结束后同学们都表示受益匪浅,此次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